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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可以作出哪几种判决?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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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这种判决没有改变原判决有关认定事实的部分,只改变一审法院在适用实体法律上的不正确之处。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必须全部组成合议庭进行,即使是事实核对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适用第一审程序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独任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