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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水体需要划定保护区?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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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水体因具有特殊的经济文化价值,而需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防止水体污染,划定保护区就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方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保护区,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这些水体有:  
    (一)风景名胜区水体。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或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水体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的地域内的水体,它是整个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重要渔业水体。是指划定的重要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及越冬场的水体。  
    (三)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是指与人体健康、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有密切联系的水体,如温泉、泥溶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