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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援助?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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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是指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那些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又不能承担诉讼费用,但又需要法律帮助的公民给予资助或是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在实践中慢慢发展起来的。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这一规定明确了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同时,也限定了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自身的条件,即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也就是说法律援助制度是针对社会上一部分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公民而设立的,对于那些有条件聘请律师的人并不适用。  
    公民应该怎样获得法律授助呢?现阶段,国家还没有专门制定具体的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但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已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也有了不少这方面的实践。一般来说,公民需要法律援助时,可以到所在地的市(地)或者县(区)一级的法律援助机构去申请,申请时,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及案件情况和要求。经济困难标准一般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贫困线标准执行。法律援助机构接受申请后,就案件情况和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指派律师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