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并不是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一些行政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遇到这类行政案件时,公民必须先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原告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如果公民对行政纠纷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未经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