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诉讼是通过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整个法律过程。根据处理法律关系的不同,诉讼可分为三种类型:
1.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以及因这些活动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只要他们相互之间因民事行为产生纠纷,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行政诉讼。即通常人们所称的“民告官”。它是指人民法院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产生的行政纠纷的整个法律过程。与民事诉讼不同的是,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相对固定的,原告只能是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被告只能是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是对行政权力的一种监督,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我国主要实行国家公诉制度,对犯罪嫌疑人由国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外,还有一少部分的自诉案件,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即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否予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