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别较大,各种经济形式并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就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保证,以满足劳动者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此,劳动法中规定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对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规定一个最低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标准,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标准确定后,经过一定时间,根据情况变化还要进行调整。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参考下列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中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或调整后,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个体经济组织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劳动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