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劳动合同订立后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违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现代经济社会里,劳动力流动、企业变更等都属正常现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劳资双方都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因此,劳动合同并非不可解除,但必须依法解除。
在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内,如果劳动者想要离开用人单位,应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才可以离开。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该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但在试用期内可以不受此限。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离开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因其擅自离职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十分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作了严格的条件限制。用人单位要想辞退劳动者,必须严格依法行事。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随意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并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