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我国宪法规定了企事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制度,并明确规定退休人员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退休是每个劳动者无法避免的,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是宪法确立的原则,应该由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共同努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因其性质不同,国家要向退休人员支付退休金以维持其必要的生活费用。对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国家积极地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用以解决公民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公民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保险。过去,由于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十分严重,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妨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今后,国家将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以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同时,国家也积极鼓励劳动者进行储蓄保险,形成“人人为自我保障,社会为人人保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