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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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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保护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林木、牲畜、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民耕种用的农机设备、个体运输户运营用的机动车)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债权、有价证券、受奖物品、法律允许的受赠物品等),均属公民个人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可以依法继承,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合法收益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得随意侵占和没收。农民通过签订承保合同、协议等法律形式承保经营山林、果园、鱼塘等所获得的收益,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有些地方农民承保致富后,村委会干部和个别农户哄抢承保户的财产,这是违法行为。受侵害的农户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要求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