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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订立了一个合同,约定甲先交钱,乙后发货。到期甲没有交钱,乙也就没按期发货。是不是甲乙二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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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甲应当承担未履行按期支付价款义务的违约责任,而乙则不承担责任。这是因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合同中又约定有履行的先后顺序时,如果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就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如果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就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