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问:随着房改的不断深入,迁居新房的人越来越多,迁居是一件大事,人们总要将新房装修一番,可一些人装修不讲公德,吵得邻里不得安宁,或乱扔废弃物垃圾等将通道堵塞,对此是否有规定?
答:1997年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法》中家庭居室装修作业现场管理办法,对你提及的上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修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四)因进行家庭居室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对于拆墙打洞会造成原有结构改变的做法,《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自建门窗,不得随意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