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问:我班一个战士的父亲来到部队住了一段时间后,家里给这个战士打来电话说,法院的执行人员到他家找他父亲,要求他父亲执行生效的判决,偿还拖欠别人的钱。这才使我们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战士的父亲是来躲避民事执行的。请问:如果他父亲还不了钱,会不会让这个战士来还?他父亲躲在部队是否属于畏罪潜逃或者构成犯罪嫌疑?我们如何处理这件事?
答:首先,法院不会让这个战士替其父偿还这笔钱的。这个战士与其父虽然是父子关系,但在民事法律上,他们两人都是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一般不存在相互替代民事义务的关系。即使其父无钱可还,而这个战士又有还款能力,他们之间在法律上也不存在"父债子还"的关系。当然,如果这个战士有还款能力,又愿意替父还款,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这是其父在执行判决,而不能认为是其子在执行判决。
其次,这个战士的父亲躲在部队是否与犯罪有关,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法院的执行人员找他父亲,只是要求其执行生效的判决,偿还拖欠别人的钱,那么,这不属于畏罪潜逃,因为,法院并没有判决他有罪。他父亲到部队躲避民事执行是否构成犯罪嫌疑,主要看他是否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其核心是,他是否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
第三,要动员这个战士的父亲,尽快离队回家向法院执行人员说明自己的财产状况,并通过借款、变买财产、挣钱等方式,分期分批地归还欠款。如果不服本生效判决,要及时提起申诉,但是,申诉不影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