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问:最近,我丈夫在驾驶摩托车时,被一辆货车撞伤。当地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后,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主要责任。我丈夫在住院治疗期间,共花去6000多元的医疗费用,还造成了3600多元的其它经济损失。对此,我们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给予赔偿?
答:依照程序,你们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你们的诉讼请求。因为调解是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必经程序,是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前提。
当事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呢?对此,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只有经公安机关主持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了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