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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擅断我家用水,该怎么办?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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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和住在一楼的邻居孙某同住在一幢二层家属楼内,两家共同使用同一自来水水源。前段因其他原因我和孙某有了纠纷,孙某趁我上班不在家之机擅自在经过他家的共用自来水管道上加了一个阀门,将我家的用水给予截断。我多次找他要拆除阀门,可孙以我使用的水管不能通过他家的房间为借口而不拆除,为此我能否到法院起诉? 
    答:你的邻居孙某采取在共用水管上加安阀门予以截断你用水的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孙某采取的这种不法手段对你的合法用水权利造成侵害,在法律上称为相邻关系的侵权。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或占有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占有权时,相邻各方相互间应当给以便利和接受限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你和孙某同住一幢楼房,你所使用的上水管是在原建该房时根据建房设施安装要求就已安装好后共同使用的,也是必须经过孙某房间的,孙某是应该无条件地接受这个事实,同时也应该受到限制,他不能以自己行使相邻权为由来损害你正常用水的合法权益,如果故意侵害就必然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要求你的邻居将他擅自在共用水管上加装的阀门予以拆除,排除对你正常生活必需用水的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