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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体罚学生时怎么办?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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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初一学生,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好,每次考试在班里排名都是倒数,为此数学老师很不高兴,在上课时经常骂我,对我进行罚站,有好几次一直被罚站到下课,有时还用木板或教鞭打我手心。我已成为同学们的嘲笑对象,很害怕上数学课。请问,对学习不好的学生就可以打骂罚站吗?我该怎么办?  
    答:你反映的情况,应当说在"减负"之前比较普遍。因为你数学成绩不好,老师就罚你站,用木板或教鞭打你手心,使得同学们看不起你,也使你的正常学习生活受到影响,老师的错误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你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对老师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你和父母也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教委)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教委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教委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教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