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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赌与参赌有何异同?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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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前不久,有群众咨询:观赌与参赌有什么异同?公安机关在查禁赌博活动时,把观赌者身上的钱物搜光没收,这种做法对不对?观赌者既没有参与赌博活动,又没有为其提供赌资,公安机关强行对他们搜身,并没收钱物,这样做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据? 
    答:赌博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是一种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法律严禁赌博。《刑法》规定,惩治"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禁"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但是,观赌与参赌是有区别的。单纯的观赌不应按赌博查处。如果某人确实没有参加赌博,也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帮助,只是在一边观赌,则公安机关搜身,没收财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当然,看到别人赌博,不劝阻、不制止,也不举报,也是不对的(但这属于道德问题)。如对公安机关的查处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申请行政复议,对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