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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退货?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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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于1998年11月在某专卖店花2000元钱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当时该专卖店承诺对该摩托车实行"三包",即在行程1万公里之内机体出现质量问题包修、包退、包换。保修期一年,并出具发票填了保修卡,到1999年2月,该车机体便出现故障,我只得租车将该车送到专卖店修理,经查确系机体质量问题,因当时没有所需配件,等了一个多月才将车取回,并填写了修车记录。可是,到了1999年9月份,该车又出现同样故障,经该店修理又等了一个多月才修好。到1999年12月份,该车机体又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我便以行程未超过一万公里为由要求退货,我先后租车运该摩托车去该店修理花去费用300余元。请问,我可否退货,并要求专卖店承担运输费用?我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该纠纷? 
    答:首先明确告诉你,你可以退货,该专卖店并应承担运输等合理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包修、包退、包换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复,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你能否退货,关键在于你所购摩托车是否已过保修期。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法)第八十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但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时间两个多月,该车仍在保修期内。因此,你可以退货,并请求专卖店承担合理的运输费用。至于解决纠纷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你可以先与该专卖店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你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