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问:我是一名个体印刷户,最近,有位朋友托我为其企业负责印制一批商标,并拿来了经国家商标局签发的商标注册证书,证明其商标是该企业的合法商标,并非假冒他人商标,我就接了下来。可我总觉得商标印刷是一项特殊业务,向你咨询一下再印心里踏实些。特致信请教:承印商标,要不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你的谨慎是对的。近年来,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活动非常猖獗,既损害了商标权人的权益,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过程中,商标标识的制作是源头。因此,为加强对商标印制的管理,提高商标印制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有效地打击假冒注册商标活动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9月5日发布了《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条即规定:"依法登记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铸、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应当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该办法第四条还就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规定了三方面条件:"(1)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保卫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2)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3)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你的企业是否具备这三项条件?如果具备,应立即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否则视为非法印制,要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