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问:农闲时,我父亲为了赚点钱供我和弟弟读书,便向邻村雷某借了12000元做生意。因经营不善,父亲亏了本。最后父亲与雷某商议,将我年仅17岁的姐姐虚报年龄登记结婚,嫁给了雷某的儿子。12000元作为男方的彩礼抵了债。婚后,脾气暴躁的雷某儿子经常打骂我姐姐,姐姐过得一点也不幸福。请问我姐姐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其实你的来信所问的就是虚报年龄登记结婚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民政部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如实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对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者组织为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应当予以没收,并建议单位或者组织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你姐姐年仅17岁,虚报年龄结婚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论是本人或者有关单位提供了虚假证明,还是婚姻登记机关单位负责草率办理了登记手续,这样的婚姻关系都是不合法的,应属无效。你可以向经办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质询,要求重新审查你姐对这项结婚登记并做出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