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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聋哑儿童是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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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邻居家一女孩,2001年刚满10周岁,可她却是先天性聋哑,她每次看到和其年龄相仿的孩子背着书包上学的时候,她总是跟着走进学校,站在教室门外看老师给同学们上课。我多次劝她父母,将其女儿送到聋哑学校去读书。可是,她父母却说:"聋哑孩子上什么学,读什么书。"请问:这个聋哑女孩的父母不让其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做法对吗? 
    答:对你所说的这个聋哑小女孩我们深表同情。你所反映的这个小女孩的父母以其女孩是先天性聋哑为由,不让其接受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思想和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第二款"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的规定,该女孩应当认定为残疾人。该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及第三条款:"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此条款对残疾人享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可见,你所说的聋哑女孩的父母以其女孩聋哑不让其就学接受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教育的做法是错误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你如果帮助该小女孩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处理,该聋哑小女孩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终会得到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