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问:我的父亲不久前因病去世后,母亲在两个月以后也相继病逝,老俩口留下了自己收藏价值数万元的书画作品、国库券和家用电器等遗产,父亲的两本新书最近刚刚问世。我兄妹4人,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发生纠纷。请问: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被继承?在继承遗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的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公民个人购买的汽车、拖拉机、船舶,农机具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你来信所述,你父母遗留的书画作品和两本著作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自己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书画作品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继承人可到有关部门作价后再分配;同时,对于公民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继承,主要是指因发表、使用作品而获得的报酬的权利,它也可作为遗产被继承。
此外,公民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遗产必须是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非法获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3)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还要偿还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如果不想承担继承义务,则必须放弃遗产继承权;
(4)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不能继承,如著作中的署名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