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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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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我于1996年与丈夫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9年因我所在糖厂生产不景气,厂方决定 采取买断工龄的方法裁减员工,我属裁员之列。在我被裁员的同时,丈夫向法院起诉与我离 婚,并要求将我买断工龄款5万元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分割,我不同意,我认为该5万元是我 个人财产。请问:我的想法对吗? 
    答: 我们认为该5万元买断工龄款属于你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我国部分地区 出现了职工买断工龄现象。买断工龄是指对尚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用工单位以对该职工今 后的生活一次性给付一笔钱的办法,使该职工提前退休,以后该职工的任何事情均与单位无 关的一种行为,该买断工龄款类似于养老保险金,是该职工今后若干年生活的一种保障。可 见,买断工龄款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是一种个人财产,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