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资料/法律常识

继母虐待我怎么办?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分享到:


    问:我2001年11岁了。在我9岁时妈妈不幸病逝。一年后爸爸又为我找了继母。继母进家后,不知怎么她看不惯我,对我不是打就是骂,还不让我吃饭。我时犯了点小错误,她就揪我的头发,卡我脖子,甚至剥光我的衣服,用木尺抽我。我的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继母打我,爸爸睁只眼闭只眼,就是不管。我十分痛苦。请问,继母的这种行为算虐待吗?怎样才能摆脱这种境地呢? 
    答:就你所述情况看,你继母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虐待。所谓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医治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各种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还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重新组合的家庭中,继父或继母对生母或生父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继子女,应当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也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继子女不得有歧视和虐待行为,否则就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受到法制制裁。你继母经常打骂你,还不让你吃饭,这已超出正常管教的范围,构成了虐待行为。由于这还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虐待罪,所以,你应当向老师或镇司法助理员等有关人员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反映。他们一定会为你作主,严厉地批评你继母的不法行为,并会教育和责令其改正错误,好好地抚养你。相信你继母在有关人员的教育批评下,一定会认识并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承担起抚养教育你的义务,做到像生母一样关怀和体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