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 次
房屋租赁体现着物尽其用的物权理念,是权利人提高房屋经济效能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居者有其所较为有效的调节方式……与国家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息息相关。
而租赁关系的不稳定性难免会给房屋租赁双方带来不少困扰。租客担心房东不打招呼就转卖房子迫其搬家,或是想续租房子,却发现房东和别人签了租赁合同;而房东则担心租客拖欠房租、不经同意擅自改造、转租房子等等。那么,民法典中是否有处理这类问题的办法呢?
本次讲座将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责任的承担等相关法条,对这些房屋租赁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答疑,帮助大家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
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10:30
地点:北海市图书馆三楼影视体验区
主办单位:北海市法学会 北海市图书馆
主讲人:沈华 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讲座免费开放,结束后发放精美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