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资料/法律常识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全称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886年9月9日在瑞士伯尔尼缔结。后经7次补充与修订。现行文本是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的。截至1992年10月止,共有成员国93个,中国也是成员国之一。公约全文共38条。根据公约。每一成员国对于其他成员国公民的著作权必须给予与本国国民相同的保护。对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公约还规定了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些特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