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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承包金过低为由单方终止合同的行为,合法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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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法。承包合同签订后,即具有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规定:"对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所以,发包方以承包金过低为由,单方撕毁合同,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