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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承包集体土地?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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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 
    《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