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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得不到发展商承诺的按揭贷款怎么办?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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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看到这样情况:某房地产公司的广告上写着A银行提供五成五年贷款。对于购房人来说,这实际上是一种付款方式。即当购房人向发展商付足了50%的房价款后,便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但这里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但银行不一定就百分之百批准该笔贷款,当有的借款人的申请被银行拒绝时,问题随之出现。 
    因为发展商与购房人的买卖合同中对银行未批准贷款的情况没有予以规定,于是未获得贷款的申请人便对后续付款的问题提出疑问,他们或者称按揭是一场骗局,或者拒付后期款。 
    有的购房人称如果按揭不解决就必须退房,有的购房人要求发展商降低房价款。由于在合同中对于此种情况没有具体规定,发展商和这些购房人达不成一致意见,从而使原来几乎成功的交易蒙受着失败的危险。排除这类风险的应急解决办法是发展商与这些购房者就后半期未付房款重新达成新的分期协议。 
    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最好的方式是发展商在向购房者推荐按揭贷款条件时,就应该把未得到银行批准后的付款方式规定在合同之中,这样就可以防患于未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