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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范围?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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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利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 
    这里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但是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