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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工伤保险特遇申请?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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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后,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企业也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