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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即使造成负仿、致残或者死亡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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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9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者违法;(2)自杀或者自残;(3)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形中,即使受伤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甚至是为了工作的目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根据第8条的规定,可以推知,如果职工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并不符合第8条规定的情形,即使没有上述情形,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因私外出或者休息时间非因工作而遭遇交通事故,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再如,在非工作的时间和区域,由于与工作无关的不安全因素而造成意外的伤害,也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