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制定。按照这一规定,失业人员领到的失业保险金是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但是,鉴于失业者可能需要同时供养其家属,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家庭成员中平均时,人均收入可能会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正是鉴于这种情况,《失业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