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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之一,因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须在有以下情况时,方可单方解除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