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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减人员一定都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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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也没有总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