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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里挖出来的东西归发现它的人所有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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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根据此条规定,从地下挖出来的东西只有当挖掘人能证明该东西归他所有,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规定可归其所有时,他才具有所有权,法律才对其进行保护。但如果从地下挖掘出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对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同时国家鼓励发现文物后及时上报和上交的行为,并给以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