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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不满,可以到该机关门口静坐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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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需要通过正当的途径。一般可以采用书信、电话和走访的形式。我国《信访条例》第11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走访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