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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调动,住房公积金该如何转移?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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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我原在一家有机玻璃厂工作,按规定已缴了3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我被市另一家集团公司录用,将于下个月报到上班,但不知已缴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手续?到新的单位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 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职工调动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是:职工调出,原单位应从该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受委托银行应依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账户进行管理。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返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进行复查确定。调入新单位后,调入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入手续。受委托银行依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通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设立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