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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出租?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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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房屋出租?  
    现在房屋租赁市场异常火爆,承租人转租现象也十分多见,由此造成的纠纷和问题也很多,这里试作分析。  
    1. 转租是否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王某租得某公司一门面做饭馆,后外出打工,将门面转租给华某经营。华接受门面后,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将自己注册为法定代表人。后王委托其妻向华收取租金,并要求华同时按原合同向公司支付租金。公司得知此事后,在找不到王的情况下,找到华,不同意由华租营,要求其搬出,华则认为门面是从王手租得的,公司无权干预,双方于是酿成纠纷。  
    答: 该纠纷解决的焦点是王某将门面转租给华某的行为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合同法》第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王某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 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一律无效吗?万某租李某家一间杂屋做裁缝店,后万某怀孕回乡下生产,将该店转租给利某。利某搬进裁缝店后,李某对她很友善,并且在利某向其交纳月租金时,也未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就收下了。但在万与李的整个租赁合同尚未履行到一半时,李感到房租偏低,欲与万解除合同,于是以万利转租未征得其同意为则,要求利搬出。利认为开始还好好的,怎么叫搬就搬呢?于是双方闹出纠纷。  
    答: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无特别情况,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的,但是该案的具体情况是李得知万已将房屋转租给利,并收取了利的房租,即李虽然没有正式作出不同意的表示,但已默认了万的转租行为,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种默认行为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李和万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利有权继续租用李的房子,直到万、李原租赁合同到期为止。  
    3. 解除原合同要征得被转租方同意吗?赵某租用了刘某的两间房子开小卖部,后由于经营不善,征得刘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徐某做水饺店,徐因经营有方,生意很好。此时,刘某的女儿从美国回来,刘觉得住房紧张,就与赵协商解除了合同,并要求徐搬出,徐不同意,认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刘、赵的行为对他无效,刘与徐僵持不下。  
    答: 这个纠纷的焦点是被转租方是否有权对出租人与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独立主张权利。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因此,当刘与赵之间的原租赁合同解除后,赵和徐的转租合同也随之被解除,徐无权再以自己不知情或没征得其同意为由,对抗原租赁合同。  
    4. 转租房屋还要承担风险吗?刘某租用了薛某的房子作出租书屋,但生意清淡,一直想转手。正当此时,孙某想租套房屋做发廊。两人商议,就口头"成交",在薛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将房屋转租给孙。孙租到房屋后,装饰一新开成发廊,并请了两名小姐,以按摩为由从事卖淫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对孙某给予治安拘留的同时,对刘某处以3000元的罚款。刘某不知公安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 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未征得出租方同意的转租本身就无效。何况被转租人孙某租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刘某对其未尽到"明辨"之责,依法应承担责任。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之规定,此种情况,对可转租人"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而且按照上述《办法》规定,转租房屋,纵容犯罪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还可依法追究转租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