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次
根据《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乡统筹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全体农民所有,主要用于本乡民办公助事业,不得混淆和改变乡统筹费集体资金性质和用途。
乡统筹费的用途是:
乡村两级办学: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的民办教育事业。主要包括乡、村中小学危房维修、改造,民办教师工资补贴、设备购置等;
计划生育:主要用于安排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宣传费、手术费、后遗症病人生活补助费和避孕药具购置费;
优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对本乡优抚对象抚恤和优待的费用;
民兵训练:专门用于乡村两级普通民兵、民兵预备役、基干民兵训练和国防教育开支的补助;
修建乡村道路: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所需的原材料费用和护路员误工补贴;
五保户供养:对本乡范围内的五保户按照规定供养。但五保户供养在乡统筹费中列支的,不得在村提留中重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