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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敲定“十五”环保投资重点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黄松龄发布时间:1970-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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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敲定“十五”环保投资重点 
    重点项目109个总投资252.5亿元 
    日前公布的广西“十五”环保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投资重点领域和需要落实的重点项目。据规划,广西将主要围绕重点区域和领域组织项目并确保实施,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据了解,广西已明确了109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252.5亿元。 
    广西“十五”环保投资重点领域为:郁江、邕江、左江、右江、钦江等流域水污染的综合防治,长江流域的湘江、资江和珠江流域的漓江上游源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自治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燃气设施、园林绿化等的建设,重点是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柳州市等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治理,重点是火电、冶炼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业粉尘和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治理,重点是水泥、酒精、淀粉等行业的治理;北海市、桂林市和南宁市等市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和生态城市建设以及桂林市、防城港市、环江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矿山生态恢复与建设;环保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环境监测、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等。 
    为此,全自治区将在“十五”期间安排重点项目109个,总投资达252.5亿元。“十五”期间,需投资190.1亿元,其中水污染治理项目35个,投资72亿元;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2个,投资31.9亿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26个,投资64.4亿元;政策示范工程6个,投资5.8亿元;环保能力建设项目1个,需投资1.5亿元。目前,已有92个项目列入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编制的《“十五”主要项目表》,占项目投资总额的94.6%。 
    为了保证“十五”期间重点治理项目的顺利完成,广西同时还明确了投资来源和筹资政策。